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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楊恩健同意防火措施 「大家都有責任」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在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作供時,同意委員會代表律師杜淦堃所指,大廈維修期間火警風險差不多是最高,亦同意「 預防勝於治療」 。 消防處的職責,包括按情况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而屋宇署如要處理建築材料,亦無可厚非地與火警有關,形容「 大家都有責任」 。 楊恩健表示,如果公眾地方有大量易燃物,消防可發出「 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若未有遵從,消防可「 入去幫佢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