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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被判罰款逾7萬元

一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上周五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7萬2430元。

有關個䅁涉及紅磡一幢住宅大廈平台上,一個面積約40平方米的搭建物,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曾被屋宇署作出兩次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一直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再次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