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商會中學法團校董會解僱校長李卓興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率領師生研學團到新加坡期間,懷疑與當地保安起爭執,並以粗言責罵保安員。 學校法團校董會發聲明,指不接受李卓興的辭職申請,法團校董會按辦學團體指示,即時解僱李卓興,免去他一切職務。
聲明指,辦學團體確認,李卓興上月22日,在新加坡交流團期間的粗鄙行為,嚴重違反教職人員的專業守則,行為不僅破壞學校聲譽,亦貶損辦學團體多年來,興學育才的功勞。 法團校董會在上月28日,收到李卓興的辭職信,要求生效日期是8月31日,校董會認為,若李卓興在相關日期前仍然任職校長,將嚴重影響學校的正常運作,令校內教師學生不能盡快重新前行,辦學團體商討後,指示法團校董會即時將他解僱。
聲明表示,校董會就李卓興在新加坡的粗鄙行為,引起不安,向香港及新加坡各界人士衷心致歉,將成立專責團隊,重新檢視學校的行政,人事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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