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本地新聞Local

政府規定明年底所有診所需領牌 盧寵茂:防止不法分子巧立名目

政府正分階段落實《私營醫療機構條例》。 醫務衛生局計劃最早明年底起,禁止任何未獲衛生署長批准的處所,以「醫學」、 「醫療」及「治療」等31組相類詞語,應用及顯示在處所提供的服務。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說,政策目的是防止不法分子巧立名目,誤導公眾。

有議員關注,社會上有不少醫療機構或處所,利用「正骨」、 穴位推拿或拔罐治療等招攬客人,當局會否將中醫療法相關詞語納入規管。 盧寵茂回應,如果相關名詞定義太闊,會影響其他非醫療行業提供服務,又說,不可能將所有詞語納入名單,可能會存在「掛一漏萬」的情況,處所也可以用其他詞語「打擦邊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