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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拖欠強積金增加罰款 有議員指目前非理想實施時機

政府提出修訂《強積金條例》,建議對拖欠供款的僱主增設兩級制附加費罰款,如果120天內仍未清繳,需支付額外百分之10的附加費。 有商界立法會議員表示,現時並非理想時機實施新罰則。

工業界立法會議員黃永威在電台節目指出,新冠疫情後,不少中小企仍處於復元狀態,僱主面對資金的壓力增加。 他擔心目前實施新罰則,會影響企業發展。 對於清繳時限,他認為強積金的做法應該向稅款看齊,建議遲交供款180日才增加罰款。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周小松在同一節目表示,近年拖欠強積金供款僱主數目較高,但在政府發出繳款通知書後,約9成可以成功追回拖欠供款,反映很多僱主並非因資金周轉問題而拖欠供款,而是不夠重視,認為當局施加第二級附加費要求,可以令僱主更積極地面對拖欠供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