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性房屋紮鐵分判商工頭承認向工人收賄5萬元 囚7個月
元朗過渡性房屋項目紮鐵分判商一名工頭,承認5個月內向1名工人收賄逾5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被判入獄七個月。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時表示,本案罪行性質非常嚴重,33歲被告長時間剝削工人利益,剝削幅度佔工人日薪2成,對工人造成傷害,而且影響社會公平,判處被告即時入獄七個月,又頒令被告須歸還涉案款項逾5萬元。
廉署表示,本案判刑反映了罪行嚴重性,建造業工人如被索賄以換取聘用,應即時拒絕並向廉署舉報。
事發在2023年10月至翌年2月,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涉案紮鐵工人入職後不久,向對方索賄每日500元,該紮鐵工人日薪2,450元,他相信若不支付賄款便會失去工作,因而應被告要求支付有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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