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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誘騙港人至KK園 不滿囚56個月上訴失敗 法庭:已屬僥幸

一名男子誘騙香港人前往東南亞工作,令他們被禁錮、 遭受體罰和被迫打詐騙電話等。 被告承認串謀詐騙,被判囚4年8個月,其後不服刑期提出上訴,早前遭到駁回。

上訴庭今日頒下書面判詞,稱由於案情嚴重,原審法官將案件涉及人口販運,以及強迫勞動視為加刑因素,判刑合適,原本控罪最高可判囚14年,刑罰亦應與綁架罪看齊,但受制於區域法院最高判囚7年的上限,被告只被判監4年8個月已屬僥倖。

33歲被告在2021年至2022年期間,誘騙5名香港人到柬埔寨「中國城」及緬甸「KK園區」,部分受害人被囚禁時遭受電擊等虐待,並且有其中一名事主的贖金,被發現存入至被告的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