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咬死兩犬 漁護署:將評估及仔細考量各種方案以決定合適安排
元朗大型混種狗咬死咬傷犬隻案,狗主未有妥善管控狗隻,遭漁護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檢控,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准被告保釋,押後10個星期再研訊。
52歲被告伍瑞庭,被控兩項「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批准被告以3千元現金保釋,不得離開香港,不可接觸控方證人,以及須在報稱地址居住。
漁護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涉事狗隻正在署方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並得到妥善照顧,稍後會評估狗隻的健康狀況和性情,並仔細考量各種方案,以決定合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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