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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經理披露家人受廉署調查罪成候判

集友銀行前客戶服務經理向家人披露對方正被廉署調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名成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廉署去年1月底就一項調查,致函要求集友銀行提供一個帳戶的資料,信件其後交由負責開設帳戶的土瓜灣分行跟進。 44歲女被告當時在有關分行任職,工作包括處理執法機構查詢相關事宜,因而獲授權閱覽廉署信件,並得悉涉案帳戶由她一名家人開設。

廉署表示,信件中已經表明,署方的要求及信件內容都是機密,必須妥善保護,而披露有關機密資料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但被告仍然向其家人披露對方是廉署的調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