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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提醒宏福苑業主限期前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房屋局提醒大埔宏福苑業主,如果接受政府的收購建議,必須下周一下午5時或之前,簽署及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房屋局發言人說,政府在處理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時,一直採取「以情為先」的原則,收購價較火災發生前的市場成交價高出約三成,從收購數字反映,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

發言人又說,在長遠方案限期屆滿後,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機制處理,業主難免要承擔不在限期前出售單位的風險,政府亦不排除最後需要透過立法方式,處理尚未出售的單位業權。

當局表示,已經預留房委會和房協10個項目,合共超過4400個單位,讓向政府出售宏福苑單位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特設銷售計劃」將於9月攪珠及開始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