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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採訪主任認偷拍裙底 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港台採訪主任承認在旺角偷拍女子裙底,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施祖堯在判案時指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受查時非常合作,反映悔意真誠。

裁判官又接納辯方所指被告有深刻反省, 個人找專業人士處理問題,自己亦有信心可以做好社會服務令,自我更生,亦獲家人支持,重犯機會低。 施祖堯指,在裁定服務令時數時,已考慮扣減了認罪的三分一刑期。

案發在 2025年 11月 14日,被告在旺角通菜街 35號對開,緊隨身穿中式短裙的事主,從下拍攝對方裙底,被巡邏警員發現,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