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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歡迎人大常委會修正律師法就大灣區律師作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律師法》修正草案,下周二起實行,香港和澳門的執業律師通過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後,可在廣東省9個城市從事規定範圍的法律業務。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對安排表示歡迎,認為能夠對大灣區律師制度作出明確規定,為執業制度常態化開展相關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他指出,國家「十五五」規劃要求深化大灣區建設,具備雙重執業資格的大灣區律師,能夠助力大灣區規則銜接、 機制對接,積極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律政司表示,截至今年6月,已有超過650名港澳律師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證,可以在九個內地城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並已有大灣區律師擔任內地九市案件的訴訟代理人出庭應訴,以及代理大灣區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