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本地新聞Local
      下一篇 Next 》

3名旅客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

圖示於一名四十九歲抵港內地女旅客和一名三十歲抵港內地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所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新聞處提供。
3名抵港內地旅客因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6至7個月,以及罰款800至1000元.

海關人員今年6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對抵港內地男女,在其行李內檢獲9200支未完稅香煙,以及8萬1600件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28萬2500元,應課稅值約3萬400元。 兩人今日分別被判囚7個月、 罰款1000元,以及判囚6個月、 罰款1000元.

另外,海關9月9日於機場截查另一名56歲內地男旅客,檢獲約3萬8000支私煙,以及8000件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19萬5000元,應課稅值約12萬5000元,昨日被判囚6個月及罰款8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判刑具阻嚇作用,又提醒市民,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