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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有人因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而遭刑事檢控

一名人士被控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是首次有人因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而遭刑事檢控。

競委會早前調查,一宗涉及屯門某工廈維修工程的懷疑反競爭行為時,根據《競爭條例》所賦予的調查權力,要求一名人士出席競委會聆訊,並回答與調查相關的問題。 競委會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有關人士涉嫌於會面期間,在明知或罔顧實情的情況下,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所以將個案轉交警務處作刑事調查。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人士被控一項「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競委會重申,任何人士均須依法配合競委會的調查,不遵從競委會的調查權力屬刑事罪行,可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競委會感謝警務處就該案件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