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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投公司公布「2026投資組合」運作細則 邀請資產管理公司提交提案

港投公司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投資組合」 2026資金組別的具體運作細則,並向資產管理公司發出提案邀請,10月26日截止。

港投公司指出,「2026 資金組別」總額將至少達40億港元,預計於明年首季啟動,將選定至少十間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投資,合資格的資產管理公司,如果滿足多項條件,包括以香港為基地,並有清晰而具體的業務擴展方案,管理和決策人員及超過半數員工,以香港為長駐地和基地,以及在指定投資領域進行投資的經驗,會獲優先考慮。

有意參與的資產管理公司,須提出至少兩個與特區政府政策相符,並能為香港經濟、競爭力及社會帶來創新或進步的新應用或新主題,相關提案必須符合香港的優勢、定位和需要;每支基金規模不少於4億港元,並須於任命後兩年內完成投資,鎖定期7年,資產管理公司須定期就「投資組合」進度匯編綜合報告,讓投資者知悉運作情況及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