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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黃之鋒犯罪纍纍 對港造成亂象難辭其咎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10年。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歡迎法庭重判黃之鋒,認為他在2014年佔中到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對香港造成的亂象難辭其咎。

李桂華會見傳媒時指出,在國安法實施前,黃之鋒2016年曾經訪美,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2019年到美國國會聽證會作證,促請倡議法案,又到德國游說當地政府,延緩對中國的貿易談判等。

李桂華稱,黃之鋒未成年已開始參與社運,18歲後犯下不同罪行,犯罪纍纍,包括多項集結相關罪行、 藐視法庭罪等,認為他不願意守法,連法庭也不放在眼內,希望黃之鋒在獄中能反省對國家和香港做的壞事,培養守法精神,好好認識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