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違清拆令移除僭建物罰近8萬元
一名業主未依照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移除工廈一個金屬架,遭沙田裁判法院判罰7萬8300元,當中7萬2300元,是每日違例的累積罰金。 案件涉及沙田禾香街一幢工業大廈,屋宇署發現外牆附建的一個金屬架,未經署方批准及同意,逐根據《 建築物條例》 ,向業主發出清拆令,但業主沒有履行,屋宇署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指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署方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任何人無合理辯解,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違例每持續一天,每天處罰最高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