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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指撤回陳嘉信勳章並非懲罰

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政府紀律調查發現,3名物流署人員表現,未達職級和經驗相應水平,前署長陳嘉信雖然沒有疏忽,但人員水平不足在署內有普遍性,陳嘉信在提升下屬工作能力、 觸覺和積極性上,應該更有作為,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當局撤回向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由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所領導的調查組,發現3名物流署人員在事件中,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未能把握時機作適當跟進,並向上級及時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以及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時機。

她指,當局會向當中兩人,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展開正式紀律研訊,按裁決作出懲處,將問題在考績報告反映,並停止向未達頂薪點的人員發放增薪點。

她又說,陳嘉信目前正處於退休前休假,當局的跟進行動與他是否退休沒有關係,而授勳是嘉獎制度,撤回獎勵並非懲罰。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專責小組報告提出的建議,聚焦制度、 工作文化、 部門訊息互通,以及應用科技與人工智能;又提出進一步優化措施,包括為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貨品合約,引入財政審核安排,更新招標和合約標準條款,使用人工智能提升訊息審查效率等,各項意見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