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飲品商會:對危害飲品安全或品質行為零容忍
一名男子去年中將注入尿液的樽裝汽水,擺放在多間超市的貨架。 他早前承認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63歲被告羅劍毅由囚車押送到法院,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強調,本案的罪行非常嚴重,批評被告幼稚及罔顧後果,精神科報告認為被告欠缺情緒及壓力管理能力,需要跟進但不建議判處醫院令。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沒有刑事紀錄,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期間被告需要按感化官要求,接受心理及精神科治療,並參與特定活動。
香港飲品商會發聲明 ,表示對任何危害飲品安全或品質的惡意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商會及成員公司一向把產品安全和品質放在首位,所有會員生產和分銷的包裝飲品,都採用密封包裝,可以減低被污染的風險,讓消費者透過包裝,識別出產品是否曾被打開或受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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