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綸稱宏福苑收購以情為先 否認以公帑填補責任
政府提出收購大埔宏福苑7幢大廈業權的方案。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方案以情為先,居民「有得揀」,現時不希望估算有多少居民接受,但強調方案合理,並且有吸引力。 他指出,今次事件特殊,市場機制完全失效,如果政府不介入,居民多年來的投資便會化為烏有,但相信做法不會構成先例。
政府提出以現金或「 樓換樓」 方式收購業權,未補地價單位每呎收購價8千元,已補價單位每呎10500元,預計需要投入公帑40億元。 黃偉綸在電台節目說,不同意有意見認為政府以公帑填補在事件中的責任。 他指出,當局提出的收購價,是考慮到居民有沒有能力,購買與原來單位面積相若的物業,並且有剩餘資金裝修,而政府亦可以負擔。
黃偉綸表示,當局預計會在今年5、6月,與接受收購的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第三季支付款項。 至於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預計居民3、4個月後可以重返居所。 他說,政府零星收購宏志閣少部份單位並非明智做法,如果有一半業主達成共識期望政府介入,當局可以探討,但相信取得共識需時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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