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凱傑:可等宏福苑聽證會結束再決定是否修訂舉證標準
競委會近日對6間業務實體及12人的反競爭行為展開法律程序,亦正研究修例,在競爭條例明確指出調查依照民事或刑事進行舉證.立法會議員、 執業大律師范凱傑表示,由於反競爭行為形式較多,因此要作出全盤檢視,再考慮是否要調整。
范凱傑在電台節目指,案件舉證標準越高,提案人要證明對方有反競爭行為的成立準就會越高,在定罪上會更困難。 他說, 競委會有代表在聽證會上發言和陳詞,認為相關的搜證程序仍在進行中,建議等委員會將事件調查清楚,再研究修例也不遲。
范凱傑表示,如果將舉證程序降至民事標準,會更容易執法和入罪,但牽涉的罰款較重,需要平衡各方。 他又說,由於部分反競爭行為會秘密進行,較難察覺,如果用民事舉證,就很取決於執法部門的搜證能力,如果部門有較廣泛和強力的搜證能力,就可以配合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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