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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明日起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

全港的士明日起,必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包括一種二維碼和一種非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以方便乘客繳付車費。

運輸署助理署長馮惠筠在電台節目表示,目前已有超過4萬7千名的士司機安裝了能支援多種電子支付的系統,而的士車窗亦會張貼貼紙,展示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識別。 她提醒,乘客要留意所使用的電子支付平台,會否提供優惠或需徵收額外附加費。

她又說,法例實施後,署方會繼續進行宣傳及公眾教育,如乘客發現的士司機無提供電子支付,可以記下日期和時間 、車牌號碼和司機資料,致電政府熱線1823或交通投訴組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