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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團體:有齊所有電子支付方式不現實

規定的士司機至少提供兩種電子支付系統生效一個月, 運輸署半個月內收到65宗相關投訴,主要涉及的士司機沒有提供電子支付、個別電子支付平台收取手續費等。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黃大海在電台節目表示,相關投訴很多時都是溝通問題,希望乘客多體諒。 他舉例司機提供八達通支付,但乘客需要信用卡,或會就司機沒有按法例要求提供電子支付方式。

黃大海指車上有關電子支付的貼紙,都來自車主,大部分會有齊所有電子支付方式,但司機按法例要求只需要提供至少兩種方式,要提供全部支付平台不現實,強調電子支付只屬輔助工具,呼籲乘客都帶備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