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牌照下周一起接受申請 食環署辦簡介會
食環署下星期一起,接受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申請,申請期下月8日結束,預計7月內實施。 署方今日起舉行多場簡介會,向飲食業界介紹相關規管及申請安排。
署方表示,除了食物製造廠牌照,所有持正式牌照的食肆均可申請,食肆面積要大於20平方米,不接受火鍋店及烤肉店申請,偶爾經營火鍋業務的食肆則可以申請,但獲批後必須停止火鍋業務。
署方指出,獲批食肆必須將指定標示張貼到當眼處,食肆內禁止烹煮或準備狗隻食用的食物,亦禁止提供可重用餐具予狗隻使用。 如果有人因狗隻受傷報警,持牌人需要在事故發生起2個工作天,向署方提交表格,通知事故發生。 署方表示,食肆可以根據食肆營運安排和餐廳要求自訂守則,例如限制每名客人可帶的狗隻數量、 設立狗隻友善區域或時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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