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五刊憲 建築地盤列作禁煙區違者罰款3千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3項法例修訂,以推行建築地盤全面禁煙,當中2項會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處理,包括本周五刊憲,將指定建築地盤列為禁止吸煙區,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可執行所有,涉及在地盤吸煙罪行的執法工作;任何人在地盤吸煙即屬違法,職安主任可向違例者發出,3千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有關法例適用於所有類型建築地盤,包括大廈維修工程地盤,而正有住客居住的住宅及私人宿舍,則不包括在內。
至於《地盤修例》將會先審議後訂立,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建築地盤內,無人吸用或攜帶燃點的指明吸煙產品,或使用無遮蓋燈火點燃指明吸煙產品,違例最高可被處罰款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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