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和父母受賄1.4億港元
廉署起訴一名時任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及其父母,在海外投資地產時收受2500萬澳元,折合港幣逾1.4億港元,及優待一名澳洲商人,周三在東區法院提堂。
3名被告包括已除牌的「首創置業」時任副總經理吳為,其77父親吳祖皇,和75歲母親韓尚敏.控罪指吳為在2014至2021年 擔任首置創業副總經理兼澳洲分公司總經理時,與另外兩名被告,串謀收受一名澳洲商人2200萬澳元賄款及一項可獲利約300萬澳元投資機會合約,致使吳為在業務上優待該澳洲商人及其聯繫公司。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調查,發現自2014年起,首創置業按吳為建議,先後投資澳洲多個地產項目,總值約8.2億澳元,約港幣46億 大部分項目由該名澳洲商人有聯繫的公司開發。
首創置業於2003年6月至2021年 9月,在港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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