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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技術專才來港須入境處處長批准 方可轉換僱主或工作

政府去年6月底起,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新增8個工種的技術專才可申請來港工作。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香港正面對勞動力老化及缺乏新人入行的情況,一些對維持香港城市運作所需的技術行業亦出現嚴重的人才斷層問題。

孫玉菡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指出,根據政府數據,截至今年5月底,新型工業技術員工種有63宗申請,當中3宗獲批。 而透過一般就業政策獲批來港的技術專才,最多來自印尼及菲律賓,均超過100宗。

孫玉菡表示,在新安排下,技術專才在港期間只可從事與其來港時獲入境處處長批准的技術工種,在未得到處長同意,不得轉換僱主或其他工作。 如果僱主提前終止僱傭合約,且專才未能獲聘從事同一工種,該專才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兩個月內,或其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