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保安膠袋裝貓棄置垃圾桶 判囚4個月
一名62歲大廈保安將一隻走失的貓塞入膠袋,棄置在垃圾桶,其後被清空,至今未尋回,他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監禁4個月 。
案情指去年8月,被告在任職的牛頭角利基大廈,發現一隻住戶飼養走失的貓。 他稱因為嫌麻煩,將貓塞入膠袋,再棄置在垃圾站。
辯方求情指,被告教育程度只到中一,案發時在上司指示下棄置貓隻,事後亦因感到後悔而辭去工作。 又指被告僅將貓放入膠袋及掉入垃圾桶,沒有今貓受痛苦、 受傷害的證據。
但裁判官不接納,質疑被告推卸責任,說法與其警誡供詞矛盾。 相信貓隻已經死亡,案情嚴重,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法庭亦不會容忍此類文明社會不容許的殘忍行為,決定判被告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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