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電台違反播放新聞及天氣規定被罰12萬元
商業電台在2022年5月至今年4月初期間的若干時段,未有在AM頻道播放每小時一次的新聞及天氣報道,違反聲音廣播牌照條件規定,被通訊事務管理局罰款12萬元。
通訊局表示,商台解釋漏報新聞及天氣,以及提交不準確的合規報告,是人為失誤及行政疏忽所致,已作出修正。 局方批評,商台違規長達4年,以及向監管機構呈交不準確記錄,情況令人難以接受,應該按《廣播條例》處以罰款。
通訊局強調,持續遵守所有監管規定是持牌廣播機構的責任,商台必須加強內部監控,以避免日後發生同類事件,已經指示商台必須在一個月內,提交令局方滿意的改善建議,加強其內部程序及監察制度以確保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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