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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邨殺妻案 丈夫還押12周再提堂

柴灣杏花邨 1個單位的殺妻案早上提堂,男戶主被控謀殺,早上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無需答辯,等候轉介高等法院處理。 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警方要求,將案押後12個星期,作一步調查。

51歲被告黃志廣,報稱系統分析員,控罪指他於2026年9月16日,在柴灣盛泰道100號,杏花邨第2座 1個單位,謀殺53女子黃鈺婷。 警方早前表示,被告在事發當晚,到九龍城警署自首,稱在單位內用廚房刀殺害死者。 初步調查顯示,被告因投資失利,欠債過百萬,曾與死者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