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即時新聞Latest

《危險藥物條例》10月2日修訂 新增三種毒品

政府新增三種毒品納入《危險藥物條例》,包括兩種合成類鴉片及一種合成大麻素,預計今年11月生效。

保安局表示,政府將於10月2日刊憲,把三種物質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並於10月7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三種毒品分別是「N-吡咯烷基異丙托尼秦」,「 N-去乙基依托尼秦」,以及「MDMB-FUBINACA」。 任何人管有或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香港在過去五年並無上述物質的進出口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