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兩名入境旅客因為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個月及8個月,以及各被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於4月14日在機場截查一名54歲,從日本東京飛抵本港的內地女子,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萬2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萬元,應課稅值約4萬元,於是將她拘捕。
另外,海關人員於10月3日在機場截查一名31歲,從日本東京飛抵本港的內地男子,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3萬82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7萬2000元,應課稅值約12萬6000元,於是將他拘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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