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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將修改三條現行法律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同意宏福苑獨立委員會建議,必須通過立法和修改現行法律,加強禁止和打擊樓宇維修工程的圍標行為,政府將修改3條現行法律。

林定國說,其中最重要是修改競爭條例,將樓宇大型維修工程圍標行為,列為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建議最高刑罰監禁10年,罰款1千萬,或是違法所得商業得益的三倍,或違法期間,每年本地營業額的百分之50。

林定國說,會同時修改《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將一類新的刑事罪行,納入條例下的指定罪行,令執法部門可按照條例行使法定權利,例如傳召問話、 要求提交資料和物資、 凍結資產,法院也可以加重刑罰和沒收犯罪得益。 《廉政公署條例》也會作出相應修訂,將新的刑事罪行納入條例下的指定罪行。

林定國又說,政府會盡快將方案提交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進行討論,並進行持份者諮詢,謀求盡快向立法會正式提交法案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