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促放黃之鋒 外交部:證據確鑿違法必究促停干涉內政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10年。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及國際組織相繼發聲譴責,並要求釋放黃之鋒;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在例行記者會上作出回應,嚴正敦促有關方面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停止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以及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及干涉中國內政。
郭嘉昆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 違法必究」是基本原則。 郭嘉昆指出,黃之鋒罪行嚴重,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無從狡辯,因而選擇認罪。 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及美國眾議院美中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主席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相繼發聲明,強烈譴責對黃之鋒的判刑,並要求當局立即釋放黃之鋒。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域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則表示,今次對黃之鋒的判刑顯示國安法已成為懲罰異見的工具,而非真正用於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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