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領館言論 斥抹黑黃之鋒案屬政治操弄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10年。 就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譴責判刑,並要求釋放黃之鋒,特區政府晚上發表聲明,表示強烈反對與譴責,批評美方言論屬毫無根據的攻擊抹黑,明顯是卑劣的政治操弄。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黃之鋒在本案中已承認控罪及相關犯罪事實,而法庭已清楚指明,黃之鋒及羅冠聰二人是本案主腦,亦是呼籲外國實施制裁,及敵對措施的最前線倡議者,且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持續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
發言人指出,法庭判處黃之鋒監禁10年的判刑理由「有節有理」,判詞清楚說明法庭有必要就被告人夥同他人,勾結外力危害國安的行徑,充分表達社會對此等行為的厭惡,並達致判刑須具阻嚇力的司法目的。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肩負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並嚴正促請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立即停止對特區維護國安工作指手畫腳,切勿再捏造事實擾亂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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