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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金新聞Finance

凱銀因管理私人基金犯多項缺失 遭證監會讉責並罰款900萬元

證監會譴責凱銀國際香港,並處以罰款900萬元,是該公司於三年間在管理私人基金方面犯有多項缺失。

證監會發現,凱銀於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間,擔任一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基金的六隻子基金的投資經理或顧問時,未能履行其在五個關鍵範疇的監管責任,包括未能管理及披露凱銀或董事向子基金提供貸款所引致的利益衝突,無對子基金資產進行每月對帳或定期估值,無就認識你的客戶及合適性評估實施充足的制度及監控措施,未有備存紀錄以證明其已遵守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以及就監管責任作出失實陳述,錯誤地向投資者表示被分類為專業投資者,公司獲豁免遵守有關合適性評估的規定。

於有關期間,王勇是凱銀的負責人員兼行政總裁,而朱紅是董事及負責多個核心職能的核心職能主管,證監會認為,凱銀的失當行為可歸因於兩人作為凱銀的高級管理層成員,未有履行職責所致。

當中,王勇須對凱銀所有的缺失接受問責,而朱則須對與貸款及遵守打擊洗錢規定有關的缺失負責。

證監會在決定對凱銀採取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凱銀的缺失可能會削弱公眾信心及損害市場的廉潔穩健,須向市場傳遞具阻嚇力的強烈訊息,表明證監會絕不容忍失當行為,以及證監會於2020年底對凱銀的業務活動進行有限度檢視後,凱銀已採取補救措施,停止進行受規管活動,且不再持有牌照,以及凱銀過往並無遭受紀錄處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