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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青局: 向宏福苑業主發放的30萬元租金補助 無需實報實銷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重申,向宏福苑業主發放的租金補助,將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7萬5,000元,為期兩年,總額共30萬元。 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讓業主可根據情況彈性安排居住選擇。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在社交平台,再就關於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下的租金補助作出解釋。 指有關租金補助,無需實報實銷,亦不必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 如業主選擇入住政府過渡性房屋,仍可領取全額補助,在扣除過渡屋租金後,每戶每月可餘數千元補貼生活開支。 ️

民青局表示,按現時過渡屋租金水平計算,兩年的租金補助額,約等於過渡房屋超過6年的租金。

至於宏志閣業主,由於宏志閣尚未解封,業主現時仍可申領補助,但領取時需簽署聲明,申報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

民青局表示,此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