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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橋運屍案 29歲男被告誤殺罪成囚3年9個月

洪水橋運屍案,29歲被告聲稱協助女友減肥,一時錯手用棍將她擊斃,上月被裁定誤殺罪成,連同早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今日被判囚3年9個月。

高等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出,現有證據只顯示被告當日運送屍體,其真實意圖不明確,而被發現後沒有逃走及尋找藉口,懲教署心理專家報告顯示,被告智力僅僅及格,解決能力較差,容易服從及逃避問題,考慮到本案死因特殊,被告有真誠悔意、 重犯機會低,認為被告需要治療多於長期監禁,但無可否認的是,被告的確曾殺害死者,最終判囚3年9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2022年4月,在元朗富安花苑,用板車運送女友屍體時被途人發現並報警。 他作供時說,當時要為超過200磅的女友減肥,要毆打對方,阻止她睡覺,陪審團上星期以5比2,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一致裁定誤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