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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沒註冊為社團罪成 5名信託人上訴遭駁回

2019年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因為未有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被裁定違反《社團條例》。 5名信託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被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 上訴人表示已經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

五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 大律師吳靄儀、 嶺大前副教授許寶強、 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及歌手何韻詩。 三名上訴庭法官裁定,「612基金」在香港組織及成立,因此是《社團條例》所指的本地社團,而 自「基金」成立開始,各上訴人都是「基金」作為社團的幹事。

本案是香港首宗涉及《社團條例》下沒有按例註冊被裁定罪成的案件,原審裁判官嚴舜儀指出,鑑於近年的社會事件,若社團運作與政治團體有聯繫,可對公共秩序甚至國家安全構成潛在影響,有需要透過註冊制度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