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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劏房業主違租務規定被定罪 最高罰18000元

47名劏房業主違反租務規定,先後被差餉物業估價署檢控,全部承認控罪,過去兩周陸續被法庭判罰款 800至18000元不等。

各人被控罪名包括:租金超過《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所限的最高租金,及沒有期限內, 向差估署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等。

差估署表示,會持續加強執法,至今已合共檢控1603宗個案,在法庭已處理的1386宗個案,全部成功定罪,涉及1215名劏房業主,合計總罰款逾388萬元,另有217宗個案正等待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