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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球: 業界原則上同意由物管公司負責大廈消防安全等 惟法團是最終決策人

政府在大埔宏福苑大火後成立的其中一個工作組,提出多項改善消防安全建議,包括在法例上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等 。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表示,現時物管公司在樓宇和房屋管理上,責任十分清晰,因為已涉及不同法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亦制定了20多份操作指引,即使無新法例,物管公司都已經承擔一定責任,相信政府只是想優化現行法例。

陳志球在本台節目表示,消防處已就樓宇消防安全條例,與業界接觸與交流,目前的關注點,是由物管公司完全負責大廈的消防安全,維修及保養等等。 陳志球指,業界原則上同意這個方向,但物管公司只是代理人,而最終決策人是業主立案法團,目前正與各方繼續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