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旅客管有未完稅煙草判囚4至6周
兩名旅客管有未完稅煙草,未有向海關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六周和罰款4千元,以及監禁四周和罰款3千元。
被判囚六周的64歲女子,上月8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來港,海關人員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6800支未完稅香煙,以及200克製成煙草,約值3萬元,逃稅約2萬3300元。
另一名55歲女被告,上月31日經同一管制站抵港,人員在她身上和行李內,檢獲約600支未完稅香煙,約值2500元,逃稅約2千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式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