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籲中介公司在外傭爽約時向僱主提供協助
消委會去年接獲124宗外傭中介公司投訴,包括外傭未能如期到任的替補安排、選定的外傭接連爽約、 語文能力不符預期等。
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在7月選定外傭後,向中介公司繳交1萬4800元服務費,但外傭失聯,公司建議更換另一名外傭,到12月中,新外傭依然爽約,投訴人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絕。
亦有個案涉及投訴人與外傭面試時,發現有另一把聲音協助回應,投訴人擔心外傭的英語水平,於是向公司查詢,職員確認其英語能力足以應付日常溝通,但外傭履職後,未能理解簡單英語和工作指示。
消委會表示,外傭中介的主要職責是代辦申請外傭到港的手續,就外傭表現不佳等問題,僱主未必能要求退款或無條件更換,建議僱主聘請時清楚說明期望,並了解清楚合約內容和條款;中介公司亦應跟進聘請進度並適時通知雙方進程,一旦有外傭爽約,應盡快通知準僱主並提供適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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