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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AS修訂申請資格 「人才子女」需符合居港規定

大學聯合招生處宣布,明年起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證持有人,必須符合居港規定,方可經「大學聯招辦法」(JUPAS)申請入讀課程。

2027年度聯招將設過渡安排,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持有人,須於今年6月至明年5月底期間,以全日制學生身份,在教育局認可正規課程的本港學校就讀,或者期間離港不多於90天,才符合申請資格。 至於2028年度及以後的大學聯招,居港規定則為兩年期。

對於不符合居港規定的申請人,大學聯招處表示,他們應自行考慮是否透過其他途徑,向院校遞交申請,所有取錄考慮因素由各校獨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