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 部門首長責任制非搞個人針對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部門首長責任制並非搞個人針對,而是希望令政府部門不斷進步,將政治問責與公務員行政問責銜接。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部門首長責任制不規管常任秘書長,他表示,常秘是協助司局長制定政策,由司局長管理,政策最終責任人是司局長。 他又稱,責任制的第二級調查,無論公務員職級高低,若調查發現犯錯,都會按公務員條例追究責任,以確保所有人都在調查網內。
另外,保安局過去兩年,為反修例事件中被捕而無被檢控的青年,推出特別項目,符合條件將不會被檢控,李家超指,項目是以檢控以外,以及符合法律方法處理,讓有意真心悔改的青年重新出發,保安局會按實際情況,因時制宜穩妥推行這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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