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以假護照開銀行戶口罪成候判
一名公司董事使用假護照開設銀行戶口,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以及管有虛假或偽造的旅行證件,共4項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中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38歲被告方思遠,在2020年和2021年先後約見兩間銀行的職員,申請開立個人銀行戶口,訛稱自己是「Fong Tim」,並向職員出示一本墨西哥護照,以及在申請文件上簽署確認資料真確無誤,成功開立8個銀行戶口。
另外,被告被裁定管有兩本虛假或偽造的旅行證件,包括涉案的墨西哥護照,以及一本加拿大護照,當中的姓名及出生日期,與他持有的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所顯示的資料並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