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首長責任制調查對象涵蓋常秘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留意到社會對部門首長責任制,有不同理解和意見,為了讓兩級調查機制的本質更加清晰,當局會稱為「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調查對象會涵蓋牽涉問題的所有人員,包括常任秘書長。
楊何蓓茵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出,設立「責任制」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明確要求,以及制度化部門首長必須對部門工作負責,增強部門的執行能力,提升部門的工作效能,並非取代現有的工作績效問責制度。
楊何蓓茵強調,現行制度下,工作表現欠佳者會由工作表現管理機制處理,有不當行為者由紀律處分機制處理,兩個機制均涵蓋所有職級的公務員,包括常任秘書長。 她說,當局會繼續做好解說工作,希望令各界更聚焦理解清晰化和制度化「責任制」後的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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