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希賄賂案 二審被改判入獄4年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對前第一夫人金建希(Kim Keon Hee)涉嫌操縱股價和收受賄賂一案,作出二審判決,改判金建希入獄4年。
案件一審時,金建希涉嫌從統一教接受請託和收受高價物品的指控,法院認定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判處她有期徒刑1年8個月;但操控德意志汽車股價,以及免費獲得民意調查服務的指控不成立,檢方提出上訴。
首爾高等法院今日在二審中,關於金建希涉嫌操縱德意志汽車股價的部分,推翻一審裁決,認定她是積極參與操縱市場行為的共犯;至於收受統一教高價物品賄賂的嫌疑,認定部分有罪;但免費獲得民意調查服務的部分,維持無罪。 最終二審判處金建希入獄4年、 罰款5000萬韓圜、 折合逾26萬港元,並追繳2000多萬韓圜。 但刑期與檢方要求的15年,仍有相當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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