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6017萬元化妝品交易買名錶 62歲公司前主席判囚10年8個月
一名62歲公司前主席兼行政總裁,涉嫌於2020至2021年間向公司職員作虛假陳述,假稱向供應商採購化妝品,並簽署16張共涉款約6,017萬元的支票,實際將款項私用以購買11隻名貴手錶。 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罪名成立,今日於高等法院被判處監禁10年8個月。
案情顯示,警方於2022年接獲報案,指涉案男子身為一間公司的主席、 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在2020至2021年期間,向公司職員宣稱向供應商採購化妝品,並簽發16張總值約6,017萬元的支票以支付貨款。 但警方經調查後發現,相關產品交易根本從未發生,被告事後將該筆款項用於購買11隻名貴手錶。
警方於2023年4月以涉嫌欺詐拘捕該名男子,其後落案控以一項欺詐罪。 被告於今年8月17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正式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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