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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Ocamp性侵案 31歲男判囚7年1星期

一名教育大學男學生在大學迎新營等地方,非禮、強姦及窺淫5名女子,罪名成立,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7年1星期。

31歲的被告,被控2023年在教大迎新營、 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及飛鵝山等場合,非禮、 強姦、 及暗中觀察女子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行為,共被控3項非禮罪、 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 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出,被告犯案時無使用武力或威嚇,因此沒有加刑因素。